济南市公安局就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发布案情通报
2020-04-10 02:12:03 点击:

“ 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4月9日发布案情通报,对于2019年3月28日对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全力 ”

济南市公安局就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发布案情通报

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4月9日发布案情通报,对于2019年3月28日对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

一、警方希望涉案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从宽处理,涉案人员及时退缴佣金、提成,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从轻及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二、为保护受损群体合法权益,凡在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投资的个人或单位,请尽快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案登记:

1、将报案材料邮寄至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杆石桥派出所,并注明“诺远资产济南分公司报案材料”(收件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八路21号,邮编250001)。

2、目前尚未报案的投资人请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证明到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杆石桥派出所(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八路21号杆石桥派出所,电话82078939)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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