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7-10天内完成全部实有人口防疫情况实名登记采集
2020-02-12 12:34:58 点击:

“ 济南市公安局11日下发通知,7-10天内完成对该市全部实有人口的实际住址、防疫情况等信息的实名登记采集,最大限度发现、消除疫情输入扩散风 ”

济南市公安局11日下发通知,7-10天内完成对该市全部实有人口的实际住址、防疫情况等信息的实名登记采集,最大限度发现、消除疫情输入扩散风险隐患。

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在济南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市疫情防控调查登记系统”,采集该市实有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实际住址、实际单位、防疫情况(包括外地活动史、入济方式、个人体温)、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要求各县、功能区根据辖区情况,制定登记工作方案,动员组织街镇(村居)干部、公安民警、防疫人员和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等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在辖区所有村居、单位、小区及道路卡口、车站等开展全覆盖调查登记,做到不漏单位、不漏企业、不漏村居、不漏一人、应采尽采。

工作人员引导辖区居民或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到社区,在网格员、调查员协助下完成首次登记。登记不实取消提请的,二次登记时须提供相应证明。市民扫码进入填报页面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居住地址信息,并完善详细地址(楼号、单元号、户号)。居民以户为单位,点击“添加人员”添加同户人员信息,依次填写个人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以及健康情况、返程计划及紧急联系人等重要信息。

居民如实完成登记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凭证,作为居民出入小区、卡口查验的有效证明。外地来济人员可在来济前、出站前、卡口检查点扫描二维码提前登记,提请信息作为疫情防控检查点的通行凭证,在济未登记人员,应主动到社区(村居)、小区物业或自行在家扫码实名注册登记。未配置智能手机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社区(村居)、小区物业或单位,由相关工作人员帮助登记。

单位、企业复工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所属单位、企业,集中开展调查登记、信息采集。调查登记中发现的重点人员、疑似人员的,要及时上报,落实跟踪调查、每日随访、动态管控措施。辖区居民发现报告未登记或不如实登记人员,登录系统可实行有奖举报。

根据要求,负责信息登记的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对居民信息严格保密,保障公民信息隐私,如发生信息泄露、违法使用等情形,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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