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市更新对经四小纬二片区实施项目征收
2024-03-25 10:42:14 点击:

“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对商埠区范围内经四小纬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征收。该项目涉及居民190余户,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 ”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对商埠区范围内经四小纬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征收。该项目涉及居民190余户,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这是继济南宾馆项目后启动的又一城市更新项目。

经四小纬二项目位于商埠区“一园十二坊”核心区域,征收范围四至为:东至纬二路,西至纬三路,南至经四路,北至经三路。具体门牌号包括:小纬二路3-15号(单号),小纬二路2-14号(双号),纬二路29、31号,纬三路50-54号(双号),经三路46号(仅含“德国诊所”及传达室)、48号及56号南门外平房,经四路285-307号(单号),上述门牌号包括副号、旁门及附属建筑物。地块内老建筑众多,如原小广寒电影院、德国诊所旧址和英美烟草公司旧址。

调查摸底情况显示,项目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190户。其中,住宅房屋168户,房屋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附属物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非住宅22户,房屋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附属物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根据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共50天。其中,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集中签约期限为50天,选择产权调换的,集中签约期限为30天。具体起止时间以房屋征收部门公告为准。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源为期房,分别是槐荫区南辛庄片区棚改安置房项目地块东区和市中区小梁庄项目回迁安置楼。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最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15%的货币补偿奖励。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奖励上限不超过10%。

济南市城市更新项目对经四小纬二片区实施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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