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人可使用技术措施采证 以防止高空抛物
2021-01-05 09:33:14 点击:

“ 近年济南多次发生高层小区高空抛物事件,令人防不胜防。为加强防范,《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九十二条提出,物业管理区域禁 ”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人可使用技术措施采证 以防止高空抛物

近年济南多次发生高层小区高空抛物事件,令人防不胜防。为加强防范,《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九十二条提出,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从建筑物抛掷物品危害他人安全或者破坏环境卫生。经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服务人可以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就前款禁止的行为采集相应证据,但是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此外,业主对其所有或者使用的窗户、阳台、搁置物、悬挂物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和设施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物业出保后,业主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由业主负责。如果存在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业主又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可以由物业服务人报经业委会同意,或者按照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约定,代为维修养护或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费用由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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