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强制给生猪注水,容易导致生猪死亡。如何才能使猪肉充分吸收水分?
2021-03-26 16:30:19 点击:

“ 日前,山东省冠县一些养殖户给活羊注水事件,再次引发大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冠县政府通报称,联合调查组近日对该县存在的个别养殖户给肉羊 ”

直接强制给生猪注水,容易导致生猪死亡。如何才能使猪肉充分吸收水分?
 

日前,山东省冠县一些养殖户给活羊注水事件,再次引发大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

冠县政府通报称,联合调查组近日对该县存在的个别养殖户给肉羊注水后进行屠宰的行为进行了专项调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部门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由行政执法部门对涉事屠宰企业进行行政立案,并责令停业整顿。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除了给活羊注水外,一些不法养殖户或屠宰场牟取暴利,而强行给生猪进行注水增重,甚至已经成了行业潜规则和公开的秘密。

由于直接强制给生猪注水,容易导致生猪死亡。如何才能使猪肉充分吸收水分?有人开始研究通过药物来控制,他们通过给生猪注射某种药物后,可以让猪肉充分吸收水分。由此,在有些地方给生猪打药注水,已形成了一个地下市场。他们分工合作,给待宰生猪大规模注射药物,然后注水,共同牟取暴利。2020年10月9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判决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四处学习打药注水技术

现年35岁的蒋金鹏,系山东省沂南县人。只有初中文化的他,总想着一夜暴富,但苦于没有一技之长,他的发财梦似乎总是遥不可及。

2016年6月,在一次偶然的朋友聚会中,蒋金鹏朋友范某给他指出了一条“生财之道”,即帮助养殖户或屠宰场给生猪打药注水,可以迅速给生猪增重,然后收取“劳务费”。

“给生猪注射‘肾上腺素’,然后再给生猪灌水,这样水分能被猪肉充分吸收,就能达到给猪增重的目的。”范某说。

范某说的“生财之道”,立即引起了蒋金鹏浓厚的兴趣,他立即产生了给生猪打药注水挣钱的想法。

为了掌握更多给生猪注水知识,蒋金鹏在网上搜索“给生猪注水用什么药”,结果他看到有人说给生猪注射“‘肾上腺素’后,猪肉不跑水分”。于是,蒋金鹏又上网搜索肾上腺素购买途径,他点开了一个出售“肾上腺素”的网页链接后,上面写有售货方的联系电话。

蒋金鹏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拨打了这个电话,一位自称东北某药业公司的男子在电话中说,他们的确对外出售“肾上腺素”,双方在电话中谈妥了价格和收货方式。之后,蒋金鹏按照这名男子提供的账户,汇去了4000元药款。不久,蒋金鹏收到了了四箱“肾上腺素”。

收到药后,蒋金鹏马上进行试验,但他发现给生猪打药注水后的增重效果并不明显。是不是打药程序有问题?蒋金鹏给他侄子蒋某打电话询问。

“要在‘肾上腺素’里再加一种叫‘阿托品’的药物,这样效果就好了。”蒋某告诉蒋金鹏。

于是,蒋金鹏又联系之前买药给他的东北某药业公司男子,男子称有阿托品出售,蒋金鹏按照谈好的价格买来了两箱阿托品。

一针下去可锁住5斤水分

药品和注水工具准备好之后,蒋金鹏开始物色帮手。在他侄儿蒋某介绍下,他组成了一个十几个人的专业给生猪打药注水团伙后,开始来到辽宁省寻找需要给猪打药注水的屠宰厂。

2016年12月,蒋金鹏找到辽宁锦州黑山县广源屠宰厂实际经营者王广明,称可通过给其屠宰厂待宰生猪打药、注水达到增加生猪出肉率的目的。

听说通过给生猪打药注水可以迅速给生猪增重,王广明动心了,他同意雇佣蒋金鹏等人在其经营的屠宰厂内,从事给待宰生猪打药、注水活动,并约定每注水一头生猪支付给8元报酬。

2016年12月10日至2017年1月19日,蒋金鹏先后雇佣人在广源屠宰厂分工协作,通过先给待宰生猪注射兽用肾上腺素和阿托品,后再进行注水的方式,共计给1万余头待宰生猪打药、注水。

蒋金鹏交待,他们打药注水也有一定的程序。一般先把药品倒在矿泉水瓶子里备用,打药时把药品抽进注射器,然后在猪的耳朵后面打针,一次注射2到3毫升左右的药,打完药就用铁钩子勾住猪嘴,用胶皮水管直接插猪嘴里注水,大概注6到7秒左右,每头猪都得注2到3遍水,每次中间间隔半个小时左右,注完一次就在猪背上用墨水画一道做记号,注完水后就把猪直接赶到屠宰车间了,屠宰时每头猪可增重5斤左右。

2016年12月10日至2017年1月19日,黑山县广源屠宰厂共计生产、销售打药、注水猪肉及猪产品总金额两千多万元。

给生猪打药注水增重的做法,也引起了辽宁沈阳恒丰源肉业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张峰的兴趣。在他人的介绍下,张峰认识了蒋金鹏。

蒋金鹏称同样可通过给蒋金鹏经营的屠宰厂内待宰生猪打药、注水,从而达到增加生猪出肉率的目的。张峰为谋取非法利益,同意雇佣蒋金鹏等人给其屠宰厂的待宰生猪打药、注水,并约定每注水一头生猪支付给蒋金鹏8元报酬。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蒋金鹏又先后雇佣了十多人,来到沈阳恒丰源肉业有限公司如法炮制,共计给5万余头待宰生猪打药、注水,涉案金额高达8000余万元。

惩处新型作案手法有依据

多行不义必自毙。2018年12月15日,蒋金鹏被警方抓获归案。15天后,张峰也被警方抓获。不久,另外16名涉案人员也陆续落网。

蒋金鹏雇佣他人在两个屠宰厂内从事对待宰生猪打药、注水的行为,到底是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还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蒋金鹏雇佣他人在张峰、王广明等二人经营的屠宰厂内对待宰生猪先注射兽用“肾上腺素”、“阿托品”后,注入自来水的事实属实,鉴于本案未查获各被告人用于给待宰生猪注射的药品,也未查获王广明、张峰二人所销售的打药、注水的猪肉产品,且案发前没有消费者在食用王广明、张峰二人所生产的猪肉产品后发生不良反应,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证据,依照现有证据难以认定各被告人对待宰生猪注射兽用肾上腺素、阿托品属于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食品原料”,故根据本案具体案情,各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但各被告人对待宰生猪打药、注水,属于对生产、销售的猪肉产品掺杂、掺假,其行为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2020年10月9日,锦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张峰、蒋金鹏等18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15年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到4200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先注射“肾上腺素”,然后再给生猪注水,是一种新型的作案手法。2017年,河南省就出现了该省内首起生产、销售注射“肾上腺素”猪肉案件。待宰活体“生猪”能否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食品”?“肾上腺素”能否认定为刑法所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当时还引发过争议。

有法律专家认为,虽然生猪与传统意义上食品的定义有所距离,但通过比较分析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的定义,可以认为待宰生猪属于刑法意义上食品的范畴,再通过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得出“肾上腺素”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结论。

同样的案件还发生在山东。2020年,济南市高新法院也审结了一件类似案件。从事生猪屠宰生意的张某、刘某购买来的“盐酸肾上腺素”注射到生猪身上后注水屠宰,以保证注水后的猪肉增加重量、色彩鲜艳,经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屠宰技术中心认定:“屠宰的畜禽在离开饲养场地后,使用肾上腺素的,属于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2020年5月,济南高新(3.200, 0.02, 0.63%)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刘某等人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Tigs: 生猪注水 / 联合调查组 / 冠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