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新导则”,无需全同意,工期不宜超过90天
2020-11-11 10:22:11 点击:

“ 摘要:今年9月,《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出台,近日,《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出台,明确 ”

摘要:今年9月,《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出台,近日,《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出台,明确了增设电梯各业务环节。

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新导则”,无需全同意,工期不宜超过90天

不需要全同意,单元业主直接与本区住建单位对接

签约前,新《导则》也延续之前的手续办理导则,不用本单元业主百分之百同意。

签约后,本单元内出资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作为建设单位,先将增设电梯事项书面告知本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并登记,然后再由住建部门指导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也就是说,新《导则》是以业主为建设单位,之前的牵头单位取消了,让业主直接与住建部门对接。

完善平层入户方案,更美观

目前,错层入户设计方案已很成熟。而对于平层入户,新《导则》提出:平层直接入户的,进户门一般应设置在靠近电梯侧的第一间可入户的房间(卫生间除外),且增设电梯结构能与原楼的构造柱或梁实现可靠有效软连接的最短距离处;连廊通行净宽度不宜大于1.5 米,且不应小于1.2 米。

也就是,平层入户既要节省空间,还要方便居住;并且,为了保持美观,加装电梯的外形设计与小区原有建筑风格要相统一。

备案后半年之内必须开工,审批不拖延

新《导则》进一步明确了施工备案的时效性,限定加装电梯应自备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备案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备案自行废止,就要重新办理。

也就是说,可以延期两次,但是最多半年的时间,再不开工就作废重办,大大减少了审批拖延的情况。

工期不宜超过90天

今年8月,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起草的山东省地方标准《装配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开始实施,对装配式加装电梯技术有了规范性要求。业内人士称,装配式工期实际上用不了三个月,顺利的话一个月就能干完。

而新《导则》提倡加装电梯宜采用装配式施工,提高工作效率,施工时间不宜超过90天,并且要在施工现场对施工工期进行公示。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不出三个月您就能坐上新电梯了。

补助20个工作日内申请,一梯一档

目前,济南市加装电梯补贴资金最低16万元、最高22万元。而建设单位可以向所在区(管委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牵头单位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与原来不同的是,新版《导则》提出,建设单位在申请增设电梯资金补贴时,应当将增设电梯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报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归档保存,按照“一梯一档”建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档案。

也就说,加装电梯施工完毕,20个工作日以内,赶快去申请财政补助,并且要把把增设电梯所有的资料都交给住建部门管理。

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新导则”,无需全同意,工期不宜超过90天

小结:总而言之,新《导则》的出台,大大方便了加装电梯的工作,审批更快、工期更短,大大减少了“拖拉”的情况。

但现仍存在矛盾点:

加装电梯对1楼的影响,有的房主选择加价买1楼就是为了上了年纪之后不爬楼梯。加装电梯之后1楼的不爬楼梯的优势消失了,还会影响采光,还会影响二次售卖。

加装电梯之后,原本顶楼的劣势被削弱,当初买楼时的差价就显得无意义。

加装电梯后的维护费用、是否会对建筑墙体造成损害等问题。

如果有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费用的分摊问题。

这些问题虽然文件中并未明确,但是现实中确是事实存在的争议问题。加装电梯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也要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补贴,以解决老百姓的心头患。

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新导则”,无需全同意,工期不宜超过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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