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
2020-05-07 22:27:32 点击: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为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维护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

为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接待群众来访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5月7日起,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窗口恢复开放。

二、鉴于目前仍处于低风险疫情防控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

1.倡导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优先选择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山东移动微法院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办理立案、交纳诉讼费、咨询查询、联系法官等诉讼事务;也可通过邮寄EMS快递或跨域立案等方式申请立案。邮寄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号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邮政编码:250001,联系电话:89256181。

2.倡导来访群众通过来信或来电方式提出信访事项。邮寄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号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邮政编码:250001,联系电话:89258191。

3.对于来院办理诉讼事务和信访人员,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自觉配合体温检测和数据采集,听从法院工作人员引导,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办理完毕后不得在诉服、信访场所滞留。

三、按照济南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来访群众不得在来访接待场所及周边聚集和逗留,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接访过程中,采取“一对一”接访方式,无关人员严禁在接访场所聚集,来访群众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5人以上来访反映同一诉求的,提前汇总信访诉求,推选1名代表参与接谈,随同来访的其他群众不要聚集,以降低感染风险。

因疫情防控给大家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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