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至25日
2020-04-03 13:00:20 点击:

“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在保证疫情期间减免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省级统筹,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 ”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在保证疫情期间减免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省级统筹,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更强大,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自2020年1月1日起,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基金全省统收统支。根据《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0]52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4月起,将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至25日。

为了让广大企业离退休(职)及遗属人员能早一天领到养老待遇,济南市按照规定时间内的最早日期进行发放,从2020年4月起,由每月的25日调整到每月的20日(遇节假日适当提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一并调整。

济南市社保中心温馨提醒各企业社保经办人员,因养老金发放时间提前,为保证职工及时享受退休待遇,企业新增退休复核时间改为每月12号之前(遇节假日适当提前);待遇领取人银行账号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在每月21日至次月12日申请变更,请大家提前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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