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区多家药店自2月11日起均不再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
2020-02-12 21:57:33 点击:

“ 根据疫情发展变化要求,药店停止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这是张贴在漱玉平民大药房(山大路店)门口的一份紧急通知,药店内的 ”

“根据疫情发展变化要求,药店停止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这是张贴在漱玉平民大药房(山大路店)门口的一份紧急通知,药店内的这些药品已经撤架。2月11日下午,济南市区多家药店自2月11日起均不再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货架上的“退烧、止咳”类药品被紧急撤架。

济南市区多家药店自2月11日起均不再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

多家药店停售“退烧止咳”类药品

2月11日下午,漱玉平民大药房(利农庄店)在柜台收银处张贴了一份停止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的《紧急通知》。

“今天上午的时候,我们接到对面食药监督所的通知,说不再销售发烧和止咳类的药品了。”该药店负责人介绍,他们在接到通知以后紧急把两大类药品撤架。在漱玉平民大药房(山大路店)内感冒药货架上,退烧类药品和止咳类药品在紧急撤架以后,工作人员还没有来得及摆放新的药品。

“11日中午接到的通知,食药所和公司都给我们下通知了。”该药店的工作人员黄娜说,停止销售退烧和止咳类药品也是为了更好的防控疫情,他们接到通知立即将相关的药品撤架。

“大人的、小孩的退烧、止咳药都撤下来了,比如说止咳糖浆、止咳化痰的肺宁等,再一个就是退烧的布洛芬、酚咖片这一类的。”黄娜说,感冒清热颗粒、复方感冒灵颗粒等普通感冒药仍然在销售。不过,市民购买普通的感冒药时需要出示身份证,并进行实名登记。

济南市区多家药店自2月11日起均不再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
济南市区多家药店自2月11日起均不再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
济南市区多家药店自2月11日起均不再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

建议顾客发烧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在山大南路的老百姓大药房也在门口醒目位置张贴了停售“退烧、止咳”类药品的紧急通知,相关的货架上的“退烧、止咳”类药品也已经撤掉。“只要是止咳的、退烧药都撤了。”该药店店长王红伟说,他们药店的“退烧、止咳”类药品共有三四十种,他们接到上级通知以后也立即撤掉。

如果顾客到药店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药店工作人员会如何处理呢?“我们建议顾客到附近定点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王红伟,最近到药店购买感冒药的市民并不多,不过每一位顾客都进行了实名登记。

采访过程中,漱玉平民大药房(山大路店)的工作人员黄娜还拿出了一份济南市个区县发热门诊的电话表。黄娜说:“如果顾客过来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我们还会把发热门诊的电话告诉给他们。”

同时,采取停售“退烧、止咳”类药品的措施是为了更好得防控疫情。

11日上午,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长(总指挥)王忠林,到全市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调度进一步织密织牢防控网严防疫情扩散工作时强调,社区防控要严格执行“十个一律”防控措施,切实做到严防死守;公交车等交通工具管理要严格落实检测体温等防控措施;公共场所管理要不折不扣抓好疫情防控,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接触;要把发热病人作为管控重点,所有药店不再出售治疗发烧咳嗽的药品,务必及时上报发热病人信息,并由权威部门进行必要的核酸检测筛查。全市各级各方面要以战时状态和精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反应务必要快,不能拖泥带水;执行务必坚决,做到不折不扣;工作务必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措施落地见效。对于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出现防控漏洞的,将严格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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