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3-12 11:38:20 点击:

“ 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下个月底前,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 ”

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下个月底前,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社会动员全覆盖、管理责任人全覆盖。12月底前,全市厨余垃圾收运处理量达到1000吨/日以上,60%以上镇(街道)达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街镇”标准。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中提到,日前,各区县组织镇(街道)、社区(村)全面开展“是否有分类投放设施”“分类投放设施是否足够”“分类投放设施标识是否正确”的“三个是否”排查工作,列出问题清单。下个月中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按标准配置居住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根据《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标识系统》规定,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方便居民辨别并投放。推动各类场所具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能力,做到“专桶专投”。

在垃圾运输方面,济南市将配齐中端收运车辆。按照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要求,配齐分类垃圾驳运、运输车辆,规范车辆标识,严禁混装混运。统筹协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与收运单位,有序衔接各类垃圾收运时间与频次,依法签订收运协议。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不断优化收运时间,并建立管理台账。

按照济南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有关规定,优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利用小型转运站、环卫设施等闲置空间中转废纸、塑料、金属、玻璃等再生资源。大力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合作,探索流动回收点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小区内设置固定交投点,实现居住区便捷交投。确保有害垃圾应收尽收。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 实施方案的通知

今年年底前,确保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建成投运,新增600吨/日集中处理能力;推进500吨/日商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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