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懵了!拆迁可得几百万 “房卡”从未离身房子产权竟在邻居手中
2021-01-06 10:18:54 点击:

“ 唐山路415弄,上海北外滩双子楼脚下、紧邻黄浦江,卖一块少一块的超级黄金地段,如今终于开始打包动迁。在房屋交易平台贝壳找房上,北外滩 ”

拆迁户懵了!拆迁可得几百万 “房卡”从未离身房子产权竟在邻居手中

唐山路415弄,上海北外滩双子楼脚下、紧邻黄浦江,“卖一块少一块”的超级黄金地段,如今终于开始打包动迁。

在房屋交易平台“贝壳找房”上,北外滩商圈最近成交均价为62026元/平。

对于倒了一辈子马桶的居民而言,拆迁带来的几百万动迁款意味着他们终于可以从亭子间奔向新生活了。但唐山路415弄的几户居民,却在一片喜气洋洋之中,被一盆冷水从头泼到脚——住了几十年的房子,产权却在几年前被别人买了。

更令人费解的是,买下这几户的新业主,也是街坊邻居。“房卡”在手几十年从未离身,房产交易又是如何完成的呢?

邻居竟甩出了自家房子的房产证

去年12月,居民秦佳明(化名)在上海本地论坛上发帖求助:住了30多年老房子要动迁了才发现被邻居偷买了,怎么办?

这套位于唐山路415弄的房子是秦佳明母亲单位在1986年分配的企管公房,全家户口都落在这套房里,后来因为居住环境迟迟得不到改善,全家人购置了商品房,搬离了这里。直到去年底听说动迁的消息,家人去登记时惊呆了——产权人变成了邻居,房屋何时交易、如何交易,秦佳明全家都被蒙在鼓里。

根据上海市虹口区79、93、103、104、108、109街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承租人指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与公有房屋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建立租赁关系的个人和单位。本次动迁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价值补偿款为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

“计户标准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计户,按户进行补偿。本方案中所指的户,均指按上述计户标准认定的户。同一房屋的共有人分别持证的,按一户进行补偿。”

秦佳明向镁编出示了蓝本(租用公房凭证),“这种企管公房如果卖的话难道不是应该通知我们居住人优先购买?怎么会被邻居买下我们却不知道?”秦佳明接受镁编采访时表示,“全家都无法理解这件事情”。

更令人费解的是,虹口104街坊唐山路415弄内,与秦佳明家情况相同的还有两户,也就是说,有三处房屋在承租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悄然易主。

镁编在走访唐山路415弄时了解到,不少街坊也是最近知道这几户房屋被外人买下,尽管很震惊,但对于能否讨回公道却并不看好,“很多很多年前的事情了,这里的房子很复杂,当初的经办人早就不知去向了”。

房子被多次买卖

由于房子的产权已经归属他人,拿着租用公房凭证的秦佳明和父母并未能第一时间获知动迁的具体时间节点,感觉自己成了动迁安置的“局外人”。

在不了解产权人信息、购买时间的情况下,秦佳明多次向动迁组打听情况,但屡次未果,无奈之下,秦爸爸只得只身搬回14平方米的老宅,防止错过更多关键信息。与此同时,在网友的建议下,秦佳明联系了律师,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随后秦佳明一家从动迁办获知,对方拥有该套房屋的产权,并且也已进行登记;而自己拥有的是“租用公房凭证”。

按照上海的特殊住房情况,承租户在动迁安置时,与产权人同样享有被安置权利,但秦佳明家“一屋二主”的情况,顿时让他们不安起来。承租户并不能自行交易、也从未有相关部门通知他们优先购买这套房屋的使用权,那么谁能够绕开实际居住人,完成产权交易?他们曾试图寻找买下产权的“邻居”,但一无所获,于是只得求助于法律途径,试图查清真相。

秦佳明告诉镁编,他们大致了解了三次交易的详细情况,第一次交易为1997年,交易双方为上海市房产房管局和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2010年3月的第二次转让,交易方为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和北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而次月即发生了第三次转让,由北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售给个人。

但镁编注意到,最后一次交易的双方,是物业公司与承租人之外的个人,这种交易是否合法有效?目前仍未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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