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发布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继续按“分数+等级”录取
2020-07-05 21:47:54 点击:

“ 7月4日,济南市教育局发布《济南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今年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继续实施分数+等级的录取办法,考生在报考 ”

7月4日,济南市教育局发布《济南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今年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继续实施“分数+等级”的录取办法,考生在报考时要注意自己是否符合学校提出的学科特殊等级等相应要求。

今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依然由自主招生计划(含推荐生、直升生、指标生、特长生等)和统一招生计划两部分组成,其中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总计划60%。

初中后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中,在济招生的初中后职业教育含“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师范、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等,按照省市计划管理部门审批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执行。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均可面向全市招生。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D级(含)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初中学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C级(含)以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线(含)以上。普通高中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数评价部分)、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等级及志愿填报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结合招生学校等级相关要求,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今年志愿填报依据录取进程分为三个时段,考生最多有三次志愿填报机会。每批次志愿填报时,在规定时间内每名考生有两次志愿修改机会;该批次志愿填报规定时间截止后,志愿信息则不得更改。

在录取时,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逐渐深化“分数+等级”的录取办法。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在报考提前公示有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普通高中学校时,须在达到报考学校相应要求及普通高中录取标准的前提下,再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能满足学校提前公示的学科等级特殊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在报考无提前公示有综合素质评价和科目特殊等级要求的普通高中学校时,在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标准的前提下,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纳入统招生计划使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的学生不享有指标生资格。

莱芜区、钢城区、莱芜高新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另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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