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社局制定出台《关于做好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03-07 17:39:51 点击:

“ 3月6日,济南市人社局制定出台《济南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涉及补贴资金的所有项目,细化梳理了申报 ”

3月6日,济南市人社局制定出台《济南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涉及补贴资金的所有项目,细化梳理了申报、发放等办理流程,确保政策快速落地、早见成果、多出成效。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关于做好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24号)文件执行日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1.适用对象

符合济人社发〔2019〕24 号规定条件的下岗、待岗职工和2020年登记失业(三个月以上)符合济人社发〔2019〕24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2.主要内容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人员给予一次性2600元临时生活补助。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当月不得与最低生活保障、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2019年已享受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

3.资金来源

就业补助资金。

4.补助申领发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按《关于做好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24号)有关规定,按原流程申报。具备条件的区县,可由企业或本人所在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初审后,报送所在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

咨询电话:(0531)6660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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