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将启动第二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工作,2019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可获得现金奖励
2020-02-22 11:42:08 点击:

“ 为加强疫情防控,有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将于2月24日启动济南市第二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工作,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为加强疫情防控,有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将于2月24日启动济南市第二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工作,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分别给予每项最高100万元、20万元奖励。通过推进知识产权政策红利快速落地,激发济南市经济创新活力。

济南市将启动第二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工作,2019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可获得现金奖励

这八项奖励资助分别是:

(一)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事业单位获得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获得一件给予3000元资助。

(二)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事业单位、个人获得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个国家每件授权发明专利给予2万元资助,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最多资助5个国家。

(三)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事业单位、个人通过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单位申请资助每件给予1万元资助,个人申请每件给予4000元资助。

(四)企事业单位发明专利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有效的,给予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资助。其中: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满3年(4—6年),最高给予500元/件资助;满6年(7—9年),最高给予1000元/件资助;满9年(10—12年),最高给予2000元/件资助;满12年(13—20年),最高给予6000元/件资助。

(五)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投保的专利给予资助,其中对投保的职务发明专利最高资助2000元/件,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

(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 日期间新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对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每家30万元资助,对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每家15万元资助。

(七)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 日期间新确定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事业单位,每家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八)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 日期间获得的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分别给予每项最高100万元、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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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避免申报人员聚集,确保人员安全,本次申报工作将采取网上申报、错时纸质申报、延长申报时间等有力措施开展。

2月24日至3月16日期间,济南市企事业单位、个人按照《2019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网上申报给所在区县的市场监管局邮箱。

3月16日至31日,区县市场监管局网上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错时申报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复核通过后由区县市场监管局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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