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下发山东省中小学校、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不合格不得开学
2020-03-11 17:27:43 点击:

“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健委、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山东省高等学 ”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健委、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需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核验细则》指导属地学校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联合组建检查组,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态度,对属地学校进行开学条件核验工作,核验不合格的不得安排开学。

《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共分十二大类四十五条细则,《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共分十三类四十六条细则。其中,对水龙头数量是否充足、布局是否合理,是否配备肥皂、洗手液等以及疫情防控日常物品储备情况及登记记录,是否测算并建立应急处置物品需求清单,是否做好消毒记录,现场应急隔离区域的区域划定、卫生条件、设施配备等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细则还对食品原材料采购渠道是否可追溯,索证索票是否规范、齐全;未饲养、宰杀畜禽等动物,未采购、使用野生动物,未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未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所有核验细则中任意一项核验结果为“否”即核验不合格!这也意味着,核验不合格的学校不得安排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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